问题 | 借款6年后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过期的借据能否提出诉讼问题,尽管已历经六年时间,答案依然是肯定的。
即使过了追溯时效,作为债权人仍具备挑战性的起诉权力。 然而,若对方适时运用时效抗辩的策略,那么赢得诉讼胜利的可能性将会降低。 在此,我身负责任地提醒以下几点: 首先,就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关系而言,诉讼时效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年; 若是逾期未还,则可能失去寻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益。 其次,针对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若债务人在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后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并出具无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据,此时,我们应该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自收到该借据的翌日起重新计算时效。 再者,针对不确定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即未具体注明偿还期限的贷款,虽然这部分借贷暂未受到诉讼时效规则的约束,但需要注意其最长保护期为20年。 最后,当涉及到还款期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民间借贷时,若当事人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以重启谈判,或者借款人在催收通知中签字盖章确认,都将被认为是对原债务重新确认并将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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