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贷款人面对无法承受的债务压力,首要任务便是要准确判断他们是不是真的已经陷入了经济困境,无法承担任何债务负担。
若借款人当前的确缺乏偿付能力,但在未来可能拥有预期的收入来源,或者拥有未被发现的潜在资产,此时,债权方可以尝试与借款方商议并拟定还款方案,分批次地逐步偿还拖欠款项。 从法律层面来看,假设经过法庭裁定后,借款人必须负责清偿债务,然而由于现实情况的限制,借款人实际上无法实现这一承诺,那么法庭可能会采取暂缓执行的措施,直到借款人有能力履行义务为止,然后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债权方应该时刻关注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一旦发现他们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应立即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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