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处对象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人以恋爱为名向您借款却未兑现还款承诺,您可依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来处理此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各民事主体均应遵循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约定恪守其应尽的民事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而第一百七十九条则详细阐述了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其中包含有偿退还财产、损害赔偿等。 实践操作中,当借款方未能如期清偿债务时,债权方可要求债务人返还已借出的借款本息(若是有关联的话)。 若借款方拒绝反债,债权人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债务人履行还款承诺。 倘若借款人具有偿还能力但自愿消极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也有权再次提出抗议,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罚息以及其他附加费用。 如果借款人的行为属于欺诈或恶意拖欠,那么债权人还有权索要惩罚性赔偿金。 在应对以上类型的纠纷过程中,债权人必须确保收集并妥善保存各种相关证据,例如借据、转账账单、通信记录等,以便在司法程序中有力地证明借款事实及其具体数额。 若借款人具备偿付能力却存心赖账,法院很可能会判决借款人除归还欠款外,还须支付滞纳利息以及律师代理费用等额外代价。 总而言之,债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文,运用法律手段有效追回所借出去的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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