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诉讼有效时间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欠款借据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个时间是从原告方也就是权利人明白或应该明白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并且追索欠款的责任人为被告方可知晓为止开始算起。 当然,若当债务双方之间预设了还款的截止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将从这个日期之后算起。 然而,在有些特殊情况出现的时候,例如: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偿还借款; (2)债务人毫无异议地承诺会按时偿还所欠之债; (3)债权人直接向法院寻求救济,提起了诉讼程序或是参与到了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中; (4)以上这些行为都具有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同样的法律效力,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并从中止的那一刻起,所有相关的程序都将结束,诉讼时效的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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