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额欠钱不还异地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主要管辖权原则上属于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
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常居地不一致,则应由其常居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相关案件。 因此,即使借款金额较小的纠纷涉及到异地当事人,只要满足以上管辖权原则,原告便可在被告的住所地或常居地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求提呈。 故而,借款金额较小的纠纷案件是完全有可能在异地进行起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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