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是哪些? 存在下列行为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以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了他人信用卡的;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收监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法院会先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收到上述材料后一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同时法院会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收到上述材料后会为罪犯办理收监。 3、罪犯收监后,会在5日内书面通知罪犯家属。监狱会对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如果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存在哪些情形可以监外执行?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是哪些,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方式是比较多的,比如说伪造身份证件,骗取信用卡。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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