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债务超多少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追索欠款之法律诉讼时效定格为三个法定期间,自权利人确知或应知其权益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具体身份之日起算。
若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丧失予以法律保护之权力,唯在特定情况下,经由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适当延长。 因此,一旦超过持续二十年以上的追索欠款期限,将无法再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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