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真的要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起诉讼需具备诸多前置条件,其中至关重要的在于原告须与诉争之案件存有切身利害关系、被告须确定无误、诉讼请求及主张必须具体详实并附有充分事实依据,同时该争议亦需属人民法院受案范畴及其管辖权之内方可。
倘若存在借款逾期尚未归还的情形,若满足以上所述各项条件,即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直接而密切的利害关系,出借人便可作为原告,借款人则为被告,出借人提出了具体的还款要求并陈述了借款事实,且该纠纷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内,那么出借人便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是否选择启动诉讼程序乃是一项法律决策问题,需要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诸如但不限于债务金额大小、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诉讼所需投入的时间精力及经济成本、债权人的个人状况等等。 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采用非诉讼方式,例如进行催讨、寻求调解等途径,或许也是解决债务问题的有效策略。 因此,是否决定启动诉讼程序,应当由债权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权益的考量来做出最终抉择。 若决定采取诉讼手段,务必确保符合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起诉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