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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欠钱不还要起诉费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领域,每一位原告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向审理机构缴纳案件受理费用。
若所涉案情成为金钱性质或涉及到财产权益,除了支付基本的案件受理费用外,根据规定还应当额外支付其它必要的诉讼费用。
在特殊状况下,假如原告因经济困难难以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可以有权向法院提出缓缴、适度减少交纳或全额免除费用的请求。
因而,如果您的某个朋友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成为债务人,您在采取法律行动对其所负债务进行追索时,将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在此情形下,若朋友确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通过申请费用减免的方式有效缓解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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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