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的没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借款者出现于无力偿还其所承担之债务的情形时,他们有权向上诉法院提交终结执行申请。
倘若借款者的确无力提供用于执行的任何财产,并且满足了《民事诉讼法》条文所规定的第五种情形——即身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极度困苦,实际无法支付借款,同时亦失去了收入来源,并且难以恢复劳动力——上诉法院便有权利依照法律程序做出裁决,终结此项执行。 这就意味着,当借款者实在处于无法偿还债务的境地时,债权方未必能够通过强制手段收回其所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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