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1600元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如约归还总计为1600元之借款,作为债权人有权将此类情形提请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请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在这一过程中,债权人需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人数的多少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倘若债权人在撰写起诉状方面存在实际困难,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提出诉讼,由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告知相关方当事人。 若经法院裁定,借款人仍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然而其却未按期履行,此时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借款人能够切实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对于调解书以及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各方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若借款人再次拒绝履行,债权人依然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借款不还的问题,其中包括提起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等多种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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