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他钱会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欠付贷款人款项未予归还,后者可行使其合法权益向管辖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经过审判程序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文书得到了确认与执行,双方当事人均应当自觉履行该项义务。 然而,倘若该负债人为回避履行还款责任而采取拒绝执行的举措,遭受损失的贷款方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此项事宜。 因此,当法庭判定借款方需承担还款责任并且相关司法裁决已最终确定并生效时,在执行环节中,借款方名下的各类资产将会被依法用于清偿所欠债务,这无疑为贷款方追回欠款提供了极大可能。 然而,具体的执行结果仍将受到借款方财力状况以及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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