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两年之后可以起诉吗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告应在知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换而言之,若是债权人未能在此三年期间内及时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很可能会将此类权利排除在保护之外。 值得注意的是,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经过二十年以上的时间,除非具备特定情形,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不会给予保护,除非被告方提出申请并且经由法院裁决予以延长。 针对“借款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能否在借款两年之后寻求法律援助进行起诉?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是: 只要债权人自得知或应该知悉其权益受损之日起尚未超出三年的法定时效期,同时并未达到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的限制,债权人便有权在此时提出诉讼要求。 反之,若超过了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债权人则可能失去了通过司法程序收集证据或追讨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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