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一直在外地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身处外地,您有权向借款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借款方户籍所在地与其长期居住地并不相符,您亦可向其长期居住地所属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进行维权。 当涉及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分散在不同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区域时,各个相关基层人民法院皆具备对该案的管辖权。 依据以上准则,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取最为适当的基层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以寻回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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