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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索要欠款时间限制是几年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之诉的法定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
该法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应承担义务之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已超过整整二十年,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在追讨欠款的过程中,法定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除非存在特殊情形或法律规定另有其他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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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