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上哪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如约偿还贷款款项,债权人有权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且其住所地与其常居地并不一致时,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借款方常居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类型的借款方,债权人则应在借款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且各被告的住所地或常居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则上述各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可自行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家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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