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要债不还的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未依照约定还清借款,您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并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明确规定了债务履行的必然性,但假如借款人继续选择拒绝履行上述义务,作为债权人的您便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其代为执行。 在此期间,若借款人未能按执行通知书之指示及时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即可依法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同时也有权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强制划拨以及对相关财产进行评估与变现,以求满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面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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