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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异地怎么办理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借款方拖欠款项不予偿还,持有债权之一方可向贷款人的居所地或是常年居住过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倘若贷款人为自然人,主办此事者可自由选取北借款方的居所地或是其常年居住过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但若是企业、机关或团队等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主办此事者则须向贷款人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如此次纠纷涉及多位借款人,且他们的居住地点或长期住址分散于各地区的人民法院之内,则这些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具有审理此类案件的权力。
于是,作为债权方,您可以依据借款人实际情况以及他的居住地,做出适当的决策,选择最适合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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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9: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