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一万块钱失联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失去联系并未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然而,若债务人类似情况为其常居地点与其主要居住场所不符,债权人也可选择在债务人主要居住场所所在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 如果借款行为涉及多名被告,并且各被告人的住所地及主要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人民法院辖区内,则上述各个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债权人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资金往来记录以及通信记录等,以证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以及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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