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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东莞欠债不还怎么讨要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广东省东莞市,如遭遇他人拖欠欠款不予归还之状况,您可依法向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亦可向其注册登记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管辖条款,您有权选择将案件提交至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或者其他与争议事项具有实质性关联性的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但需遵守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在实践操作中,您应首先着手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通信往来记录等等,以证实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随后,您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方承担还款责任。
若被告仍未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还款义务,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且有效的法律保障并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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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