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钱不还法院判决后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因借款关系所引发而来的债务问题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且债权方经由诉讼程序取得胜诉的判决,进行强制执行请求时应遵守如下时间期限的规定:
即二年。 具体而言: 首先,自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期的次日开始计时; 如若文书中明确规定了分期履行债务的情况,则从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当日开始计时; 若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限事宜做出明文规定,那么自文书正式生效应日起到二年后,均属于可申请强制执行之期间。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尽快实现其合法权益。 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过了此时期限,债权人即有可能失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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