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我600块钱不还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可向上诉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向被告追讨其所拖欠的款项。
若您对起草起诉状感到困扰,也可行使口头立案权,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后,向被告方当事人充分传达相关信息; 倘若被告在上诉法院作出裁决之后,仍旧拒绝遵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您可继续向该上诉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以便通过法律手段迫使被告履行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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