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什么时候可以抓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诉讼事务时,如发现某起案件存在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它因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带来其他实质性伤害的可能性,则有权基于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相关财产实行保全措施,要求他们给予特定行为或者禁止做出特定行为。
若事态紧急,人民法院需在此类情况下做到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给出明确裁决,且只要裁决宣布执行保全措施,应立刻严格落实实施。 在实践操作环节中,假设欠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 若欠款人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债权人面临其他实质性伤害,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对欠款人的财产实行保全措施。 同样,若事态紧急,人民法院需在此类情况下做到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给出明确裁决,并立即严格落实实施。 因此,若债权人认为欠款人存在逃避债务的可能性,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债权人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将根据事态紧急程度,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给出明确裁决并严格落实实施。 然而,这并不代表可以直接拘捕欠款人,而是通过法律程序对欠款人的财产实行保全,从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