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不还怎么讨要还款金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债务人拖欠款项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尊敬的您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执行程序。
倘若经过公证机构确认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已经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但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那么您便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如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手段,以确保您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和实现。 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则有权利采取更为严厉的执行措施,例如继续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以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 然而,请注意,所有这些执行措施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需经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各相关部门才会予以配合与协助。 总而言之,作为债权人的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功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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