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债务追讨要开庭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在处理所有民事案件时,必须在开庭前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的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者。
此项规定意味着,若某类债务追偿行为被视为民事案件范围之内,那么处在审理过程中的情况中,负责纪律审查的法院往往会通过特定渠道通知各当事人有关开庭的具体日期与时间,以及审理地点等重要事项。
因此,债务追讨纠纷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实际上是需要经过审判程序的严格审核才有可能得到妥善解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7: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