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也要坐牢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身为被执行者的公民因经济困窘无法承担借款,失去了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力,那么依据我国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可以裁定暂停执行。
此举的含义在于:假如借贷方持有的证明证实其确实由于财务困境而无力偿债,法院或许会酌情考虑终止执行程序,从而使借贷方无需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这并不代表借贷方可以规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债权人仍可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例如申请财产保全、执行借贷方的其他资产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