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八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合约条款如约履行还款责任,出借人有权在法律文书明确规定的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经过长达两年时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强制执行请求。
倘若法律文书针对还款事宜作出了分期履行的具体安排,那么出借人就可以选择在所有分期履行的最后一个期限最终结束之后的两年之内,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情况下,假如法律文书没有规定明确的履约期限,出借人同样拥有在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长达两年时间内提出强制执行请求的权利。 在正式提交强制执行请求之前,为了尽早解决债务纷争,出借方还可以积极尝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这些途径加以妥善处理。 然而,如果以上各种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和解决问题,出借人便有权力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书面请求借款人归还欠款。 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方的出借人必须提供充分而确实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借据等相关证据材料来证实借款事实及借款金额,以便于的法官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 一旦法院做出判决,判定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若其仍未履行行为,出借人则可在判决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经过长达两年时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会采取诸如查封、扣押、拍卖借款人的财产等多种手段,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和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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