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律师还负责讨要欠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事务律师具备处理索偿欠债事宜之专长。
关于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原告必须与该案存在实质性利益相关性,被告身份必须明确无误,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务必具体明晰,且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之受案范围及审判权辖地内。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索偿欠债属于民事纠纷,作为债权人的您可作为原告,负债人则为被告身份,您依然有权将此案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进而要求负债人归还所拖欠债务。 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民事事务律师可被授权代表原告方向法院提出讼诉,通过法律途径紧紧追索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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