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女借钱花式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母女两方在借款协议达成后,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作为出借方的贷款人有权利向借款人发送书面催告信,要求他们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归还全部借款。
倘若在发函之后,借款人依然没有依照约定的日期偿还借款,则根据该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进一步规定,借款人必须依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人可优先选择与借款人协商解决,请求对方依照约定如期还款。 然而,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贷款人为维护自己权益,可以依法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不仅要偿还欠款本金,还要支付逾期利息,视具体案情,也可能涉及到违约金等其他费用。 同时,如果借款合同中有专门就逾期还款事项作出的特别规定,贷款人还可以援引这些条款,主张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程序中,贷款人必须准备好借款合同、资金流动记录及催款通知等相关直接证据,以便在审判阶段有力地证明借款事件以及借款人的失信行为。 若借款人对此提出异议或抗辩,贷款人也需要根据这些异议和抗辩进行相应的举证和反驳。 总的来说,贷款人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偿借款,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在内,甚至是更多的适当法律措施都是合法且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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