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执行期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判决书所规定的强制执行期间通常截止至第二个周年。
此项时间起点的计算依据,便是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的最后履行期限那一天。 若法律文书之中对债务的偿还采取了分期履行的方式进行,则强制执行的期间应自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而在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时,强制执行的期间则应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因此,当涉及到欠债不还的问题时,强制执行的期间通常为两年,具体的起始日期则需根据法律文书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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