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搬到他家住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并迁居他方,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所在之地人民法院提起针对其本人的民事诉讼状。
但若借款人的所在地与其常驻地并不相同,则债权人亦可选择向借款人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诉。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文件,例如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关于款项转账的各项详细记录以及催款通知书等,作为支撑借款行为真实性以及债权人权益主张的重要依据。 假如借款人拒绝应诉或者继续逃避偿还债务,债权人还有权请求实行财产保全措施,从而最大可能地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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