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的花费能否要求返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恋爱期间所产生的金钱纠葛并不必然能够追讨回来。
具体而言,若是基于赠予性质的资金往来,则无需进行相应的偿付责任;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涉及到了借贷关系,那么负有还款义务的借款方就应严格遵守事先设定好的条约,承担起归还欠款的责任。 倘若借款方有故意拖延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发生,那么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便有权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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