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还钱怎么要回来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款方出现拖欠本金及利息的行为时,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有权采取多种途径以寻求法律救济并将款项讨回。
首先,双方可进行友好洽谈以谋求和解解决; 其次,借款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法》之规定,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协助调解; 此外,债权人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指令,即支付令。 若相关司法机关经过严格审理后确认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欠款关系确属明晰且合乎规范,则将于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宣布支付令,并要求被申请人自收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需提交书面异议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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