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谈恋爱期间花的钱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恋爱期间所花费金钱问题时,能否向另一方提起诉讼索回该笔费用,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具体来说,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通常需依据该笔款项的性质来确定。 假如该笔款项被认定为借贷关系或是不当得利行为,亦或许是以结婚为专门目的的赠与举动,那么女方便需要依法归还这笔款项。 关于借款事项,债权人理应首先出具借款凭据、收款表明、债务凭证等相关书面材料,以及其他能够强力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关证据。 然而,若这笔款项被视为普通赠予领域的一部分,女方则无需对此笔款项做出偿还程序。 在婚恋关系里,双方当事人必然会执行一些类似于普通的、及时性的消费品之类的小额支付作为赠予,而这些都可被包含进一般的赠予机制内,故无须予以偿还。 此外,还包括诸如丝巾、手绢、一般式样的衣物及日用杂货等互赠礼品,若维持原有状态不足以造成对方的生活困境,也可以不必考虑归还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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