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对付欠款老板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上拖欠企业债务不肯归还的老板时,作为债权方可以首先尝试与另一方进行诚挚的沟通,共同商议并缔结一份更加有利且合理的还款方案。
然而,假如对方是蓄意作出此举,那么相关人士就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了。 他们可以寻求通过向法庭递交支付令申请或发起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权益。 若在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当事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凡出借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务必同时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它能够充分证实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 只要出借人手头持有明示债权人姓名的债权凭证,无论何时,他们向人民法院发起民间借贷的诉讼请求,都应当得到法庭认可和受理。 但是,如果被告人在审判中针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法律依据的质疑,而经过法庭严格审查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身份,那么该案将被法庭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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