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处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说实话啊,欠钱不还这种事其实不归警察管哦。在咱们法律体系里儿呢,这就是个常见的普通民事情形,报了警警察也就只能帮忙调解调解。毕竟公安部门不是专门负责民事纠纷的嘛,而且这件事儿他们真的没啥权利管。所以说啊,催别人还钱这种事虽然常见,但确实不在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里面喔。
下面给大家提供几个管用的方法看看哈! 首先第一种,咱就试试调解呗。如果那个欠债的真不给钱,在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之后,咱们可以试着跟他商量,比如说分期付款之类的办法。 再不然呢,咱们可以选择第二种方法,那就是去法院起诉。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话,我们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诉状和欠条这些证据去法院告他。只要法院判他必须把钱还给我们,而他又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还是不给,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在法院下令他还清的日子过后的两年之内,向给他判案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啦,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我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让法院帮我们向欠债的那个人要钱。经过这几种方法,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把钱追回来! 总而言之呢,欠钱不还找警察其实帮助并不大,关键还是要用合法的手段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如果实在没辙了打算报个警,那最好先弄清楚当地的报警程序是咋样的以及相关的规定,并且还要带上所有应该有的证据材料。最重要的是,我们在决定报警之前,还要认真权衡一下报警会带来哪些好处,又或者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然后再想想还有没有其他更佳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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