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对员工过失追偿时限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两年,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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