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钱借出去要不回来咋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欠钱不还,最有效也最普遍的方式就是提起诉讼。而诉讼最关键的就是一定要有证据,所以对于以下这些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一定要注意保存。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10、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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