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死了债务配偶还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款人死了其债务配偶是否还要还的问题,具体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当欠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时,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欠下的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又或者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例如一起开店、办厂等所产生的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欠款人不幸死亡,其配偶依然有偿还的义务。 因为这些债务是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是为了家庭的共同利益,所以配偶不能逃避偿还责任。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若欠款是欠款人的个人债务,例如其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像赌博、吸毒等所产生的债务;或者独自从事经营活动,且经营所得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等情况。 那么在欠款人死亡后,应当以其个人遗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遗产已经被继承,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配偶作为继承人之一,也仅需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若配偶没有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10万元后不幸离世。争议点在于小李能否要求小朱配偶小静偿还。据悉,借款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销,部分用于小朱个人赌博。 案情分析: 1、对于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部分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所以小静有偿还义务。 2、而用于小朱个人赌博的部分借款,属于小朱个人不合理开支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小朱有遗产且小静继承了,小静需在继承范围内偿还该部分债务;若小静未继承遗产,则无需偿还该部分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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