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发生的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所产生的债务通常按照以下这些原则来进行处理。
要是这债务是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或者一起经营生意时所背负的,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思而产生的,那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然就应该由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责任。 并且,双方对这种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 可要是这债务是在一方结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而且也没有用在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当中,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个人债务,那就由债务人自己一个人来承担。 不过,要是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其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那情况可就不一样。 在处理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时,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像债务具体用途的证明之类的,这样才能清楚地明确债务的性质以及责任的归属到底是怎样的。 同时,遇到债务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大家一起协商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产生了债务纠纷。争议点在于一笔债务的认定,小朱称该债务是自己婚前就有的且未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应是个人债务;小李则认为该债务用于了共同生活,应是共同债务。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确是小朱婚前就存在,且没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按照原则一般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 2、若小李能提供证据证明此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该债务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和小李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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