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欠的债女方应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是这债务属于男方自身的债务,那女方就没有偿还的义务。
所谓个人债务,就是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凭借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背负的债务。 不过,要是这债务是用于夫妻两人共同的生活,像是一起购置大件物品啦,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这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啦,女方就应当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 比如说,男方为了给家庭购买价格较高的电器、家具等物品而欠下的债务,以及和女方一起参与某些经营活动所背负的债务等情况。 因此,一定要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用途去判断女方到底该不该偿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争议点在于小丽是否要偿还该债务,关键看债务性质和用途,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则为共同债务,小丽需偿还;若超出家庭日常需求则为个人债务,小丽无需偿还。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借款是为家庭购买高价电器、家具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若小朱借款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且非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无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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