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贷的款离婚了女方还需要归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个“夫妻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在离婚之后,女方通常还是需要进行归还的。
因为共同债务本来就需要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就算两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也不能就此免除双方的还款责任。 2.然而,如果该贷款有着明确的约定,表明仅仅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并且女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约定的存在,那么女方就不需要进行归还。 3.另外,要是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方面,即便双方已经离婚,女方也应该承担还款的责任。 例如,贷款用于购买家庭生活所需的物品,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这些情况下,女方都不能以离婚为由拒绝还款。 总之,要判断女方是否需要归还“夫妻贷”的款项,必须要根据具体的贷款性质、约定以及贷款的用途等这些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是夫妻,二人有一笔“夫妻贷”。离婚后,对于该贷款女方小李是否需要归还存在争议。小朱认为贷款用于家庭生活,小李应还;小李则称贷款合同约定为男方个人债务,自己不应还。 案情分析: 1、若“夫妻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像购房、装修贷款这类用于日常生活的债务,即便离婚,女方小李通常也需归还,因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承担。 2、若贷款有明确约定为男方个人债务,且小李能提供如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那么她可免除还款义务。 3、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用于共同生意,离婚后小李也应承担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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