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有一方有债务是否共同还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肯定是由这一方自己去承担,另一方是不用一起还钱的。
不过,如果这个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为了家庭一起生活或者共同去经营而产生的债务,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双方就得一起还钱。 要判断一个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就得看这个债务的用途,是不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之类的。 比如说,为了购买家庭住房而背负的债务,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这个债务是一方进行了不合理的消费,或者是因为一些非法行为导致的,就像赌博欠的债,那这种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是不需要负责的。 总而言之,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情况来进行仔细的判断和认定,可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家庭共同经营为由借了一笔钱。后两人离婚,小胡作为债权人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还钱。小李称对这笔借款并不知情,怀疑小朱将钱用于个人不合理消费,认为这属于小朱的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偿还,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经营,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要共同偿还。 2、若小朱无法证明,且小李能举证小朱将借款用于个人不合理消费,那这属于小朱的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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