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一方走了另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一方走了,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共同债务需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是需要承担的。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两种常见情况。 其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比如说,夫妻二人一起去银行贷款,双方都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其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例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所负的债务。 因为购买住房是为了满足整个家庭的居住需求,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所以即便只有一方出面借贷,也属于共同债务。 二、个人债务无需承担 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这种资助行为并非是为了家庭的共同利益,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所以属于个人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向银行贷款,贷款合同只有小朱签字,用于购买家庭住房。后小朱又擅自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的亲朋借款。之后小朱离世,银行及小朱亲朋要求小李承担债务,小李拒绝,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对于购买家庭住房的贷款,虽只有小朱签字,但购买住房是为满足家庭居住需求,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此为共同债务,小李需承担。 2、小朱擅自资助亲朋的借款,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属于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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