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残疾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仅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他残疾人犯罪处罚标准和正常人一样。
问题 | 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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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人在醉酒状态下所犯的犯罪行为仍然构成刑事责任。刑法第18条规定:“在实施犯罪时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醉酒并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 然而,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如果醉酒人在犯罪行为时已经丧失了全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对其适用刑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即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具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程度,将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醉酒人在犯罪时的实际刑事责任能力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此外,醉酒人在犯罪行为后能否成为刑事责任人还需要综合考虑其是否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如果醉酒人在醉酒状态下能够形成犯罪的主观故意,即具备了对犯罪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并且有犯罪行为的故意,则仍然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醉酒人在犯罪时的实际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综合判断。 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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