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个人借钱妻子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丈夫个人去借钱的时候,妻子是没有义务去承担的。
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的这段时间里,倘若夫妻中的一方是以个人的名义背负了债务,除非这个债务是用于夫妻一起的生活当中,像是一起去购买生活用品、一起外出旅游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一起投资开店、一起经营农场等,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债务,不然的话,这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理所应当由丈夫自己来偿还。 比如说,丈夫因为自身的一些个人消费行为,就像去赌博这种不良行为而借的钱,妻子是不需要去承担还款的责任的;然而,如果丈夫借的钱是用于家庭的装修等与共同生活相关的支出,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变成了夫妻共同的债务,妻子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总之,要判断妻子是否需要承担丈夫个人借钱的责任,最为关键的地方就在于这个债务到底是不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是不是有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妻子才需要对丈夫的个人债务负责;如果不满足,妻子就无需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小朱称用于个人投资,但实际上是拿去赌博了。小李后来要求小丽一起偿还借款,小丽拒绝,双方就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借款用于赌博,属于个人不良消费行为,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购买生活用品、共同旅游等。所以从债务用途看,此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该债务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且未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如一起开店、经营农场等。因此,小丽无需承担小朱这笔因赌博所借债务的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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