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的欠债还不起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前夫的欠债问题通常是这样的:前夫的欠债由他个人承担。
不过,如果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你就需要承担相应的部分。 那怎么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这个债务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说一起买房、装修,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之类的。 要是仅仅是前夫个人的债务,那你就不用管,不用承担责任。 要是债权人起诉要求你偿还,你就可以向法院说明这个债务是前夫个人债务的事实以及依据,比如相关的借款合同等。 同时,如果前夫有财产可以用来执行,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他的这些财产来清偿债务。 要是前夫真的没有能力偿还了,但是在他以后具备还款能力之后,债权人还是可以继续主张自己的债权的。 总之,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你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的方式到底是怎样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的债权人小胡前来找小朱要求偿还小李的欠债。小朱认为这是小李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小胡则称这些债务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表示这些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如无买房、装修或共同生意方面的用途等,那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无需承担。 2、小胡若要小朱承担债务,需举证债务是用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生活或经营,仅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为由并不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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