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债务离婚时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婚在面临债务离婚时的承担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的性质。
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 具体而言,要用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去进行清偿。 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话,或者财产是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情况,那就得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来决定如何清偿;要是协议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而要是这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就仅仅由债务人这一方来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像婚前的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没有关系的债务等,这些通常都被视为个人债务。 判断债务的性质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比如债务形成的时间、用途等等。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债务的承担方。 如果双方对于债务的性质存在争议,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二婚夫妻。离婚时,小朱称有一笔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但小李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小朱称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产生的,小李却表示自己并不知晓这笔债务且与家庭生活毫无关系,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形成于婚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债务为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用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各自财产独立时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债务与家庭生活有关,根据婚前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原则,此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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