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样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一般来讲是需要双方一起去偿还的。
要是双方商量好了,说由其中一方来承担所有的债务,这种约定仅仅在夫妻两个人的内部是有效的,对外的话,还是得承担连带责任。 像那些共同债务,一开始得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清偿。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是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情况,那就得由双方一起商量着怎么清偿;要是商量不出来,那就得让法院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和财产的实际状况来做出判决。 比如说,夫妻共同有10万元的债务,但是共同财产只有8万元,那剩下的2万元债务就得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或者法院判决的比例来分担。 承担了比较多债务的那一方,是有权利向另一方去索要超出自己承担份额的那部分钱的。 就好比说,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之后,他就可以去找另一方要回自己多承担的那部分,这样能保证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他们有10万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仅8万。双方约定由小朱承担所有债务。后债权人追债,小李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小朱称自己承担所有债务,不应再牵连小李。但债权人表示这仅内部有效,对外小李仍需担责。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夫妻内部约定一方承担所有债务仅内部有效,对外需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的要求合理。 2、对于剩余2万债务,若小朱承担后,可依相关法律,根据双方约定比例或法院判决比例向小李索要多承担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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