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遇到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这得依据债务的性质来进行处理。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债权人就有权利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去主张全部的债权。 比如说,一方先把债务给还了,之后,他就可以向另一方去追偿属于对方应该承担的那部分。 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商量着由其中一方来承担全部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是没啥对抗效力的,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夫妻双方去主张债权。 要是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自然就由这个债务人自己去承担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不能向另一方去主张。 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可能暂时无力偿还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债权人有很多办法,像通过诉讼之类的方式来追讨欠款。 所以,债务人得积极地和债权人去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个还款计划,或者争取延期还款之类的解决办法,这样就能避免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好的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被债权人小胡追债。小朱称无力偿还,争议点在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小朱个人债务。小朱认为是小李个人债务,不应自己偿还。小胡表示不管是共同债务还是小朱个人债务,都要先还钱。小朱担心若自己偿还后,小李不认账。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小胡有权向小朱或小李主张全部债权,小朱偿还后可向小李追偿。 2、若债务是小李个人债务,小朱无需偿还,小胡只能向小李主张债权。 3、小朱应积极与小胡协商,争取达成还款计划或延期还款,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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